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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妙实现在谈判中推销自己

[ 发布日期:2008/8/21 8:02:52 ] 浏览人数: 3072
   事实上,很少有完美的谈判。在大多数日常交易的条款中,没有谈判的余地。当有谈判的余地时,情况常常发展成为对抗。

    我们已经看到了,在这种对抗情形中,如果只有一方胜利,实际双方都失败了。在合同谈判中、在家庭争论中、在所有不完美的谈判中,如果双方都平等地对待对方,那么他

们都会成为赢家,认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为获胜而不择手段,最终你仍然会输。

    我们都想赢

    这是竞争的本质,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为了取得想要的东西而学会了各种手段和策略。有些是好的,有些则是不好的。

    当心压力

    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在不完美的谈判中产生许多压力。压力是对非同寻常的情景的自然反应。你一定不能让它主宰自己。如果它控制了你,就会发展成为怒气、敌对、个人厌恶

乃至不理智的行为。它会控制谈判、阻挠逻辑、因果和常识的作用,妥协的可能性悄然溜走。当情况看起来正在失去控制时,当你不大可能喜欢你的对手时,当对方的观点似乎绝

对没有一点儿价值时,当你的对手似乎在贬低你时,当你被诱导大喊大叫时,当事情涉及到个人并像在污辱人时,那就休息一会儿。

    要求暂停。

    你需要冷静一会儿。

    如果你真的相信并同意你们不再打算谈下去,那就取消谈判。

    如果你休息了一会儿,尽量选择继续,请记住几条简单的原则:1不能闭着嘴发脾气。

    2不能在微笑时尖叫。

    3不能皱起眉毛失去控制。

    谈判的黄金法则

    下面是在谈判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则:倾听。

    ※谈论与当前事情相关的事项。

    ※避免跳过问题。

    ※讨论可能性。

    ※避免不可能或靠不住。

    ※从那些可能较早有解决办法的事情入手。

    ※严格遵守日程安排;避免转移话题或停滞不前。

    ※如果出现僵局,暂时搁置问题,继续讨论下一个议题。

    ※注意并保持对时间的敏感。如果你觉得时间已经到了日程表中的第4项,就直接跳到那里。

    ※要有礼貌;避免说脏话、侮辱、影射和讥讽别人。如果你想运用幽默,请自嘲。不要取笑另一个家伙,要注意他的所想所需。

    ※交替地思索和谈话。

    ※创造性地思考和讨论解决方案。不要局限于“因为我们一直按这种方式做事,所以只能这样做”。

    我有一个有趣的理论。当冲突看起来不可能解决时,当尖叫开始时,当另一方绝对错了,而你显然是对的时候(甚至你的对手也相信你是正确的),请尝试着道歉。精神紧张的

对手是不会道歉的,所以不要告诉另一方说这是错的。事实已经明了。

    积极的开端

    通常,我们伴着双方的命令、需求和期待开始谈判。我建议各方应首先筛选一下对方的要求,然后直接从可能的方面入手。

    这似乎是革新性的,但它确实能够除掉许多常见的垃圾。

    有没有能够互相迁就的地方作为真正的起点?

    换句话说,利用谈判开始之前的时间整理一下谈判桌上的要点,找出能够达成一致的潜在方面,而不是一开始就从有分歧的话题入手。

    我们有哪些选择

    如果我给了你所要的每一件东西,那么就客观地检查一下其结果。然后反过来,如果你给了我所要的每一件东西,我也要检查。

    如果我们理解了极端究竟到了怎样一个程度,就能够避免许多问题。如果可能妥协,我们就能够朝着双方都能接受的可能的解决方案发展。

    基本原则

    一些“姿态”对你的阵营或对手的阵营也许是必要的,可以用来鼓舞士气,但双方应该准备承认这些姿态并作为谈判过程的一部分接受它。值得一提的是,在长时间的尖锐斗

争之后,当宣布解决方案时,双方都乐于谈论合同签得有多好,双方对解决方案的宣布有多开心,这个方案对每个参与的人来说是多么有意义。为什么?哦!为什么他们不能在斗

争前就这样做呢?

    我的个人体验

    我还清晰地记得许多年前我卷入的一个敌对的合同谈判的情景。至少在我看来,谈判气氛是敌对的,因为我难以理解自己是两个对手律师玩的“游戏”中的一部分。各方都

想达成协议。

    各方从提议的关系中看到了极大的可能性。

    在开会前,双方律师已经通过电话敲定了许多细节。事实上,合同已草拟好了,剩下的只是签字而已。

    我和我的律师从纽约飞到芝加哥,想了结这件事。

会议开始三个小时后,律师们开始冲对方大喊起来。最终的数字有了冲突。我的律师“砰”地一下合上了他的公文包,生气地说:“来,阿克,我们走。”然后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合同谈判,所以我像一个初生牛犊一样跟了出去。我们到达接待台时,另一个律师叫我们回会议室,当时我的律师向我眨了眨眼。

几分钟内我们了结了这件事。这是“必需的场面”,发脾气是预料中的,它是“高级戏剧”。

    我希望这种合同谈判的时代赶快结束,但恐怕不会结束。这就是那些律师为他们的客户摸底的方式。我觉得如果对双方都合适的谈判概念已深入人心,那么早在几个小时前

就已经达到了同样的结果。当然,请律师要按小时付酬。

    要记住两件事:

    1公平胜于不公平。

    2公正胜于不公正。

    我的律师在返途的飞机上向我承认,我们完全得到了他认为我们应该得到的,他为此感到骄傲。这对我也有好处,但我想知道会有多少其他事情被这种不必要的表演耽误了。

现在,我认为这些策略非常鲁莽。礼貌、公平和公正的观念永远不能让位于消灭“对手”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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