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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顾网律师
以你说的情况,订货单就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证据。
你最好仔细研究一下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找出相应问题,争取交涉的机会。
提问时间:2007/2/7 16: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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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47_98
订货单是要约,不是合同,在经过厂家承诺后。就按照定货单规定的内容成立了合同,如果颜色在定货单上有明确的约定,按定货单走,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的消协调解,或者找工商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退货了!
看了你的补充,我想你还是比较被动的,建议你去和他们协商解决,毕竟定货单上有你签字确认过!
提问时间:2007/2/7 16: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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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姑娘
一方首前发出订货单,则属于要约,须经对方承诺后成立合同,有约束力。根据对方要约发出,则属于承诺,依法成立合同。必须双方填写工整,涂改或以其他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它具有法律性,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因你在订货单的疏忽出现问题,你应该调解解决这个问题。
提问时间:2007/2/7 16: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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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悟
合同既已签署,就有效。
按照过错责任,原设计师负责处理,要麽换货,要麽赔偿,那是他们内部的问题,他们自己消化。
自己填写订货单,是要约,对方既已接受,就是承诺,合同就告成立。
提问时间:2007/2/7 16: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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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wlawyer
订货单是否被认定为合同,要看订货单是否符合合同的基本条款要素。如标的物、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基本条款。但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看来,应该以下列理由来处理此案:
1、有一点可以肯定订货单不能成立合同的:你没有在订货单上签名!因为双方签名确认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所以该订货单只能成立要约。
2、另外,你们之间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根据买卖合同的性质:诺成性的、不要式的合同可以认为:你们之间的合同以购买时口头商定的为准(有你的同事可以作证)。
为此你完全有权不接收货物,并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别要提醒的是,因合同引起的纠纷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不能拖哦!
提问时间:2007/2/7 16: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