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整治工作从7月18日开始,8月20日完成。相关生产销售
企业http://www.stonebuy.com/enterprise/(作坊)、个人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搬迁完成整改,不予追究;逾期拒不自行停产拆除关闭并清场的,由县上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实施强制措施予以清理整治。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以暴力威胁、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南县行政审批局 洛南县经贸局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