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阶段我国矿山修复的主要特征
1.区分存量和增量进行分类处置
对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我国的矿山修复已由最初简单的复绿复垦,过度到矿山整体的生态修复,对已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升,建立一个具有完整功能的生态系统。
对于新建和在建矿山,矿山生态修复需要贯穿矿山建设到开采结束后的治理整个生命周期全过程,做到源头提前防治,开采过程主动监控,闭矿后及时治理。
2.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差别化开发??根据项目的收益情况,可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分成两种模式:
一是经营性项目打包开发模式。部分废弃矿山或存在尾矿开采价值、或可复垦形成土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交易产生价值,或修复后的土地开发可产生增值收益等,这类项目在修复的过程中和修复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以完全覆盖前期的资金投入并进一步带来超额收益。这类项目符合资本的逐利性质,可作为经营性项目进行打包开发,修复资金来源较为广泛。
二是纯公益性修复模式。部分生态破坏严重、破坏面积较大的废弃矿山,只能进行简单的复绿。在修复过程中及修复完成后无法产生经济收益,或产生的经济收益不足以覆盖前期的资金投入,不符合资本逐利要求,只能进行公益性修复。
3.因地制宜组织修复资金投入渠道
对于可产生盈利的废弃矿山修复项目,适宜社会资本的参与,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入,优化矿山修复资金来源。
二、政府负有投入责任的矿山生态修复
1.财政资金投入为最基础的投融资模式
财政性资金投入由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财政投入组成。中央财政的支持除了对于具体矿山修复项目的资金支持外,更为重要的作用是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矿山修复治理。从2001年开始,中央财政在矿山修复治理的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在2010年达到了56.53亿的峰值,此后开始逐年递减。
财政性资金投入矿山环境治理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投入、排污费、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等。
2.通过发行地方专项债筹集资金的修复模式
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属于环保领域,是公益性的项目。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矿山修复治理。将不同类型废弃矿山进行打包,以保证矿山修复项目包整体的现金流回报可以覆盖发债本息。将破坏污染严重只能进行简单的复绿修复的废弃矿山修复项目,和预期可复垦成耕地、打造成矿山地质公园、旅游观光产业等具备较好经济效益的废弃矿山修复项目,进行捆绑打包发行地方政府收益专项债进行募资。各类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也能通过购买地方专项债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3.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创新模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的组成已逐步由中央财政为主导转变为地方政府牵头,社会资本参与。根据
中国http://www.stonebuy.com环境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中央财政在矿山修复方面只有极少数的资金投入,矿山修复资金逐渐转变为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资本组成。
2019年财政部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再次强化了财政资金对废弃工矿地整理的支持。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废弃工矿土地治理分配财政资金,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模式。
1.矿山修复基金及其政策依据
2017年国家层面颁布了两项文件取消原有的保证金制度,要求建立矿山治理恢复基金机制:《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各省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于2017年—2019年间都发布了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全面取消原来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治理恢复基金机制。
四、商业银行业务机会思考与建议
1.资产类业务机会
行业方面,建议发起设立矿山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基金,对接国家重点生态产业,解决政府资金短缺问题。同时通过产业资本整合行业资源,带动矿山生态修复行业健康快速成长。由地方政府统一进行融资的批量打包项目,建议可帮助当地政府发行并投资相关地方政府绿色债券,同时可提供项目前期贷款等融资服务。
2.负债类业务机会
3.相关政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