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2021年以来,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三大“阳光工程”,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工作,重点推进“绿色矿业建设”“重大项目用矿保障”重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4月底,惠州市环保部门对全市矿山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工作,惠东县19个矿山在列,其中持证生产(或者建设)矿山4个,采矿许可证到期及停产矿山15个,指出的主要问题是到期矿山复绿效果不佳、生产石场石料堆场扬尘。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已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全面调查工作,因地制宜,分别制定“一矿一策”复绿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全面治理”的原则,计划在全县19个矿山范围内继续推进约47公顷土地复绿整治,进一步推动惠东县矿业绿色发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