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科学合理布局建筑石料资源开采区和采矿权方面,提出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各地采石场指标配置、明确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产能任务、建设一批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同步规划机制砂产能等五点要求。
三是提出强化出让计划实施、推行“净矿”出让、支持已有采石场剩余和毗邻资源再利用、引入“资产包”处置方式、探索“矿地统筹、先矿后地”的开发模式、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现有采石场提高产能和及时复产、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执法罚没砂石土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九项提高建筑石料资源保障能力的措施。
四是通过简化采矿权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并联同步审批等改革措施,力争实现简政高效、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的目的。
五是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和追责问责,齐抓共管,形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