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全市集中整治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污染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通知指出,开展整治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污染工作是认真落实市政府通知、通告要求,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需要,是贯彻国家、省环保、监察部门工作部署的需要,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知要求,要通过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察,力争年内实现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锯泥、碎石等废物统一清运,定点、集中堆放,无擅自处置或填埋现象发生;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厂厂区内整洁卫生,厂区外无乱堆乱放产品http://www.stonebuy.com/sample/和废物,锯泥、废渣不裸露地面;河流畅通,河水变清,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的目标。
通知强调,此次执法监察的对象是东港区及其所辖的陈疃镇和南湖镇政府,五莲县及其所辖的街头镇、洪凝镇政府,市、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的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企业http://www.stonebuy.com/enterprise/。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检查组将从本月25日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对法律规定的“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情况、市政府发布《关于集中整治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污染的通告》以来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擅自新建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的项目、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情况、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固体废物存放堆场的建设和使用、环保部门依法足额征收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固体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的收缴情况等事项进行重点督查。
通知确定,对每次检查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而上、推诿扯皮而贻误工作和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国http://www.stonebuy.com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作出监察处理意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