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养护迎来新的市场需求 发展...

惠安山霞镇石雕工艺闪光辉

华亚科技办公大楼 tec archite...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展会讯息| 石材百科| 石材双译| 建材市场| 石材术语| 石材协会| 报刊书籍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对开信用证

[ 发布日期:2004/3/27 13:08:50 ] 浏览人数: 1251722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买卖双方各自开立的以对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即在对等贸易http://www.stonebuy.com/trade/中,交易双方互为买卖双方,双方各为自己的进口部分互为对方开立信用证,这两张互开的信用证便是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从生效时间看,有两种做法:一是同时生效的对开信用证,即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虽已为对方所接受,但暂不生效,俟另一方开来回头信用证被该证受益人接受时,通知对方银行两证同时生效;二是分别生效的对开信用方正,即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被受益人接受后随即生效,无需等待另一方开来回头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的特点:一是双方必须承担购买对方货物的义务,一方的出口http://en.stonebuy.com/必以另一方的进口为条件,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且两证的金额要相等或大致相等;二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http://en.stonebuy.com/人)和开证人(进口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人(进口人)和受益人(出口http://en.stonebuy.com/人),两方地位刚好对调,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反过来也是一样。

  这种信用证在易货贸易http://www.stonebuy.com/trade/、补偿贸易http://www.stonebuy.com/trade/、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中的使用居多

评论区

 

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