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亚石材一期工程投产

石材如何除蜡?

技术创新成石材大国变石材强国...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展会讯息| 石材百科| 石材双译| 建材市场| 石材术语| 石材协会| 报刊书籍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背对信用证

[ 发布日期:2004/3/27 13:06:57 ] 浏览人数: 1250785
    背对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又称背对背信用证或从属信用证(Subsidiary或Secondary Credit),是适应中间商经营进出口http://en.stonebuy.com/业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信用证。它是指出口http://en.stonebuy.com/人(中间商)收到进口人开来的信用证(称为母证)后,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近似的新证(称为子证)给另一受益人(实际供货人)。这另开的新证就是背对信用证。

  新证开立后,原证仍有效,由新证开证行代原受益人(中间商)保管。原证开证行与原开证人同新证毫无关联,原因在于新证开证人是原证的受益人,而不是原证的开证人与开证行。因此,新证的开证行在对其受益人(供货人)付款后,便立即要求原证受益人(中间商)提供符合原证条款的商业发票与汇票,以便同新证受益人提供的商业发票与汇票进行调换,然后附上货运单据寄原证的开证行收汇。

评论区

 

手机访问